古兰经之道
口交的判决是什么?

口交的判决是什么?

口交的判决是什么?
 
 
在古兰经或者圣训中没有关于口交的任何一个明确的判决。但是,它是对人性的纯净不利。因此它是可憎。
若我们阅读古兰经第二章第222和第223节经文,我们就会明白在伊斯兰教肛交是禁止的。
我们的先知(祈主福安之)圣训禁止肛交应理解。虽然口交不被建议,但它不是从前面或后面的生殖器官交合的类型。如果是口交这种类型的性交的话,那么就像圣训禁止肛交那样禁止这种类型性交的信息已达到我们。
在这一问题上,由于在古兰经或者在圣训中没有一个绝对的证据,因此口交算作可憎的。可憎并不像非法的,非法是被一个确定的判决来禁止的行为。
因为通过口交有受感染的可能性,所以学者不容忍这种方式。所以下面我们更进一步阐述对此的看法。
所有的话,行动,行为和事迹,在古兰经或圣训没有明确禁止要么是清真的,可以执行。把安拉合法的使非法(禁止)或者把安拉禁止的使合法是最大的罪恶之一。让我们返回题目,先知(祈主福安之)的时代,口交是性交的已知类型并指吸吮配偶性器官的意义。我们知道这个从阿布巴克尔(愿安拉喜悦他)在胡代比亚谈判上对古莱伊世部落的使者玉尔瓦··麦斯欧德说的众所周知作为阿拉伯人之间的痛骂的话:哦,值得吸吮阴蒂的偶像(妇女)”[1]
虽然它(口交)是作为前戏的技巧,但是对此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没有任何一个明确的判决。这里口交分为两类并这两类予以追究。
第一类口交,这是在性交开始时没有舌头或牙齿上涂抹精液或嘴里射精,可能会被允许。因为它不会导致心理抑郁。
一方面,由于文化或心理的改善原因而反对或不感兴趣口交的配偶,不应该被强迫做。因为它可能引起性的不满,甚至抑郁,这就是压迫。压迫并折磨别人也是非法的,就像虐待狂。由于口交不是一个普通型的性关系,它可能会导致像长期的仇恨或厌恶的感情,因此可能会导致性的不满。因此,我们建议远离这种类型的口交。有知名学者建议远离它。
第二类口交是把嘴作为一个性器官进行性交即进嘴里射精安拉至知是非法的。
古兰经和圣训禁止了从后面的通道进行性交。很明显,把嘴作为一个性器官进行性交以及通过这种方式满足性欲是绝对禁止的。此外,这种类型的性交将引起人性的恶心。在古兰经这类事情总被提到邪恶脏东西,古兰经都禁止了邪恶的行为和脏的东西。
安拉至知真相。我们是安拉的仆人,所以我们应当服从他,我们应该避免安拉所禁止的以及嫌疑的行为。
(参考:阿里里扎·碟密尔江,依据伊斯兰教性生活,巴亚妮出版社,伊斯坦布尔,2008年,第 186-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