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之道
不顾认罪还继续犯罪的判决是什么?

不顾认罪还继续犯罪的判决是什么?

不顾认罪还继续犯罪的判决是什么?
 
问:知道自己犯罪,还坚持不懈地犯罪的人受的惩罚是什么?我们可以称呼那个人是以物配主者(以别的尘世事物配安拉以及否定认主独一的人)吗?
 
答:如果一个人犯罪以后认罪的话,那么我们不能称呼他以物配主者。因为那些认罪的人仍然有机会忏悔以及归信安拉。如果一个人犯罪以后拒绝认罪以及以为他所做的是理所当然的,那么这些人就成为以物配主者。众所周知,以物配主者是不信者,不信者是以物配主者。让我从古兰经举个例子,人类之父阿丹也违背了安拉的命令就犯了罪,不过他认罪以及祈求安拉的饶恕。易卜劣斯也违背了安拉的命令,不过他拒绝认罪以及试图解释自己所作所为是理所当然的。由于阿丹和夏娃犯罪以后就认罪,因此他们成为了罪人。由于易卜劣斯犯罪以后拒绝认罪以及试图解释自己所做的是理所当然,因此他就成为了不信者。
对于你所问的问题而言,一个人继续犯罪不意味着那个人已经成为了不信者。因为,那个人承认自己所做的是个罪恶,那么那个人是罪人,而不是不信者。不过根据犯罪心理学而言,任何罪人继续犯罪达到某一个程度以后他就开始试图解释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理所当然的,就是从那时期以后他就成为不信者。
总而言之,即使一个人继续犯罪,以及与此同时认罪的话,那么那个人不算不信者。如果一个人犯罪以及拒绝认罪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称呼那个人是以物配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