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之道
不让开业,怎么办?

不让开业,怎么办?

 

问: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
近来,许多地区出现了撒拉族、回族之间因为开拉面馆的问题出现争执,原来开的拉面馆不允许周边再新开拉面馆,对新开的拉面馆采用威胁、闹事等方法进行骚扰,阻止新的拉面馆开业。他们的依据是所谓了行规,500米以内只能开一家。请问这符合伊斯兰教义吗?古兰经之中哪些经典可以为这些人指明方向。
感谢真
答:
他们的行为是完全不对的。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没有任何相关他们的所谓行规的内容。伊斯兰教义中也没有关于那样的一个法令和判决。
在伊斯兰教中任何一个生意以以下的两个规律为基础的:
一个是,生意中必须有算为有价值的东西,因为,换句话说,生意是双方的等价交换而已。另一个是不要(亏待)欺骗消费者。
如果他们的所谓行规正确的话,那么在某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商人可以卖一个东西,别的商人不可以卖像他卖的东西一样的东西。让我们想一想,我们就知道,这个所谓行规不理性的,任何人不能接受这个所谓行规,连小孩也不能接受这样的行规。一般你去商场,你都可以看到在同一个商场中卖同样的东西的不少的商人和商店。他们都有自己的商店,超市,饭店等等。但是他们之中肯定有卖同样的东西的商人。谁的服务最好,谁的货物和食物最好谁的消费者最多。因为消费者也追求最好的服务和最好的东西。
至于这件事伊斯兰教依据如下:
真主说:
他造化了死和生,以便他考验你们,(看)谁的行为最好。他是大能的,多恕的。[1]
真主在上述的小节中提出了自己是为了考验人类以及看谁的行为最好而造化了死和生。总之,在这个人生舞台上对每一个人给予了用自己的能力取得最好的成绩的机会。因此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致力于取得最好的成绩,做最好的人。由于有这样的动力在社会中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对消费者提供了最好的服务。这样最终,生产者取得了符合自己付出努力的报酬。当然,消费者也享受符合于自己交给价值的服务。
真主在古兰经中阐述了有关利息的小节之后在(古兰经)第2章第279中如是说:
你们不要亏待人,你们也不被亏待。
在这部小节中人们为自己的利益而做的事情(无论是精神方面或者物质方面)上亏待别人以及被别人亏待都是禁止的。因此,我们的先知穆罕穆德(祈主福安之)在他的一个圣训中如是说:“不要亏待别人,也不要被别人亏待。[2]还有在另一个圣训中如是说:“欺骗别人的人是不是我的翁迈提之内的。[3]
因为亏待别人以强迫威胁来而可能,则以欺负,欺骗别人来而实现。因此,穆圣(祈主福安之)以上述的两个圣训来禁止了那两种亏待(亏待别人和被被人亏待)。
总而言之,他们亏待你们或者他们想亏待你们。他们借用所谓的行规来亏待你们是很重的的罪过。因为我们的宗教中没有那样的规律(所谓行规)。所以你完全有权利在他们不让你们开业的地方开你的拉面馆并正常开业。最后,我想对你说,开业之间以最好的服务来满意你们的消费者。我们的宗教支持,倡导以这样的方式来开店,开业。

[1] 古兰经第67章第2节

 

[2]伊本·马哲圣传述

 

[3] 穆斯林,提尔密济传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