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之道

犹太教和基督教对上帝的认知与伊斯兰教有何区别?

      犹太教所认知的上帝是一个人性化的上帝,时而会以人的形象出现呢,并具有常人的品性。例如:会后悔创造了人(创世纪6:5-7);致撒拉怀孕(创世纪21:1-2);与雅各摔跤(创世纪32:22-32);人能够看到(创世纪32:30);会疲倦需要歇息(创世纪2:3)。而古兰经的认知如下:“他确是至尊的,确是至大的”(古兰经42:4);“无一物和他类似”(古兰经42:11);“众目不能见他,他却能见众目”(古兰经6:103)。犹太教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创世纪17:8),古兰经说“世人的君王”(古兰经114:1)以及“全世界的主”(古兰经1:2)。

      基督教对上帝的认知是一个神化了的人的形象,在这方面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的多神崇拜习俗与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信仰有相似之处。宣扬上帝是会像常人一样死亡的玛利亚之子耶稣,具有神的属性,而古兰经把这看作是对被赞誉为圣人的玛利亚之子艾撒的诽谤(古兰经5:117)。古兰经用以下的经文严厉驳斥神话玛利亚之子艾撒:“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古兰经112:1-4